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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日下午,庆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11月3日发生的“庆城县庆城中学发生学生中毒事件”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,两名死亡学生系服毒自杀,其他41名曾被认为“中毒”的学生,系服毒事件引发的心因性反应,不属集体中毒事件。案件侦查终结。
11月3日下午,庆城县庆城中学九年级十四班学生许晶、包冬雪晚餐后出现恶心、呕吐、昏迷等症状,被该校师生送往庆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,经抢救无效,于当晚死亡。经初步诊断,死者有较为明显的中毒迹象,引起部分学生和家长心理恐慌。当日下午,全校共有550名师生在校用餐,其中在死者进餐的2号食堂共有322名学生用餐,当地随即对这322名学生及时进行筛选检查,对有自觉症状的41名学生先后送往县人民医院、县中医院、长庆石油职工医院进行留院观察。
事件发生后,引起了甘肃省政府及庆阳市、庆城县两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,省、市、县三级公安和卫生部门介入调查,其中,经甘肃省卫生厅组织的省疾控中心、卫生监督所专家组化验鉴定及医院临床诊断,留院观察的41名学生表现为中毒案件引发的心因性反应,无中毒体征,至11月7日,留院观察的学生全部出院。
庆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称,经公安部门对死者许晶、包冬雪呕吐物、胃内溶物、肝、脾等组织进行检验,均检出化学物质亚硝酸盐,认定为亚硝酸盐引起的急性中毒,两名学生是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而服毒。 |